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开封市创新龙头企业的通知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管理办公室

汴科文〔2019〕68号  

 各县(区)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八个方案的通知》(汴办[2017]33号)中《开封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有关“实施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的要求,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现代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联合印发的《开封市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汴科文[2017]198号),组织开展2019年度开封市创新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创新龙头企业必须是在开封市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主营产品(服务)符合国家、省和开封市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优先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内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企业综合实力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盈利税收状况好,资产负债率合理,发展潜力大,信誉良好。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不良行为。

 (二)具有较强的行业带动能力。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在产业链发展中居于优势地位,在行业和区域产业发展中具有较好的带动作用。企业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细分)居先进行列。

 (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对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居先进行列,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企业有清晰的创新发展规划,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交流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健全。

 (五)具有较高的创新投入。企业注重研发经费投入,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六)具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企业具有良好的培育和吸引人才机制,重视优秀人才的引进,建立有利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和激励机制。 

 三、申报材料

 (一)《开封市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

 (二)附件材料:

 1.企业创新发展情况综述(提纲见附件2)。

 2.上年度(2018年度)企业主营业务产品(服务)情况表(见附件3)。

 3.企业创新成果明细表(见附件4)。

 4.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5.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6.2018年底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7.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文件、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文件;市级以上研发平台认定文件。

 8.“十二五”以来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证书;有效期内知识产权证书、标准等有关证明材料。

 9.2016、2017、2018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若年度审计报告中未准确披露研发费用的,须提供三个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2016、2017、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企业三年度完税凭证。

 10.反映企业创新发展规划或发展战略的相关材料;反映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管理制度的相关材料;反映企业创新文化、人才培养引进以及创新激励机制等相关材料。

 11.其它材料。自主品牌管理和创新、商标注册证明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转移证明材料;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材料装订要求: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逐页编制总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装订顺序为:封皮、目录、《开封市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附件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科技、发改、工信、财政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开封市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按属地原则提交至所在地推荐单位。
     (三) 各推荐单位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其中推荐文件形式为各县(区)科技、发改、工信、财政部门会签文件,各县(区)科技部门负责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于2019年6月20-21日报送至开封市民之家2楼综合受理窗口,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kfkjjgxk@126.com。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办:   胡翠玮 0371-25964684
     市发改委工业科:   李怡忱 0371-23380959

  市工信局科技科:   花学武 0371-25991027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曾庆利 0371-23876033

 (五)材料受理地点:开封市民之家2楼综合受理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

 

 附件:1.开封市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
          2.企业创新发展情况综述提纲
          3.上年度(2018年度)企业主营业务产品(服务)情况表
          4.企业创新成果明细表
          5.开封市创新龙头企业推荐汇总表   

                     开封市创新龙头企业附件.zip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开封市财政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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