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开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汴高企〔2019〕1号)精神,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协同财政、税务部门对照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审核要点(见附件1),按照工作分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要点: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申报材料是否按申报通知要求准备完整;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研发管理等证明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是否符合企业实际。
按照属地原则,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照科技部门审核情况表(见附件2)认真审核,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科技部门审核情况表每企1份,加盖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并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复印件,供审核用)一式3份和县(区)推荐文件上报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日(星期三),第二、三批受理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审核要点
2.科技部门审核情况表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