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表彰2018年在中小微企业数据统计战线上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增强中小企业统计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掀起创先争优热潮,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微企业统计系统开展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先进个人原则上为各县(区)、乡(镇)办事处从事中小企业数据统计的具体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各县(区)评先名额不超过各县(区)所属乡(镇、办事处)数量的40%。
三、推荐条件
(一)爱党爱国,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在全市中小微企业数据统计、汇总过程中,积极主动、按时圆满完成汇总任务;
(三)刻苦钻研业务,熟悉中小企业统计的各项指标及关系,并能利用数据进行深入分析;
(四)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统计迟报、错报的情况,一票否决。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微企业统计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推进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的有效载体,调动各方面参与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发展。
(二)各县(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认真组织评选、优中选优。
(三)各县(区)推荐的先进个人填报《2018年度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一式两份,纸质和电子稿请于2019年3月1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附件:2018年度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2019年1月17日
附件
2018年度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
审批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工作 单位 | 政治面貌 | 职务 | |||||
主要 事迹 | |||||||
县(区)工信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工信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