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表彰2018年度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的通知

文明办

汴科文明〔2019〕32号

 

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营造“创文明、争先进、学典型”的良好氛围,发挥每一个科室、每一名职工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的主体作用,根据我局《关于开展文明科室评选活动的通知》(汴科文明〔2019〕28号)、《2018年度“文明职工”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汴科文明〔2018〕30号)和《2018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汴科文明〔2018〕30号)文件要求,经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评选出的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授予表彰(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科室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局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巩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科技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开封市科学技术局“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表彰名单

 

 

                              2019年7月22日

 

 

附件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度“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

表彰名单

 

一、文明科室

1、办公室    2、高新办

二、文明职工

1、邬建飞    2、宋伯舟    3、杜留柱    4、陈另婕    5、张  宇

三、文明家庭

1、李   文    2、杨   敏    3、鲍   宁    4、刘克非   5、王   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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