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科文明〔2019〕32号
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营造“创文明、争先进、学典型”的良好氛围,发挥每一个科室、每一名职工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的主体作用,根据我局《关于开展文明科室评选活动的通知》(汴科文明〔2019〕28号)、《2018年度“文明职工”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汴科文明〔2018〕30号)和《2018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汴科文明〔2018〕30号)文件要求,经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评选出的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授予表彰(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科室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局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巩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科技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开封市科学技术局“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表彰名单
2019年7月22日
附件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度“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
表彰名单
一、文明科室
1、办公室 2、高新办
二、文明职工
1、邬建飞 2、宋伯舟 3、杜留柱 4、陈另婕 5、张 宇
三、文明家庭
1、李 文 2、杨 敏 3、鲍 宁 4、刘克非 5、王 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