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安排,进一步提升绿色清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水平和示范引领作用,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文件。
二、起草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分5部分18条
(一)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场
1.加速推进城市公交、城际公交、市政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运输作业车辆新能源化;
2.推进在用燃油出租车分批置换新能源汽车;
3.在城市物流领域推行新能源汽车分拨配送;
4.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营造新能源汽车良好使用环境
5.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和充电优惠;
6.实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接网和电价优惠;
7.实施新能源汽车城区优先通行政策;
(三)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8.保障配套设施建设用地;
9.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智能服务水平;
10.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
11.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带头建设充电设施;
12.推进新能源汽车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13.加快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
14.加快推进城市物流分拨中心建设;
(四)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模式创新
15.支持新能源汽车运营新模式;
16.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融资新模式;
(五)加强领导合力推进
17.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
18.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
四、特别说明
文件第一条:加速推进城市公交、城际公交、市政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运输作业车辆新能源化,第二条:推进在用燃油出租车分批置换新能源汽车,完成更新的时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制定。
五、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稿起草完毕后,于7月24日正式通知并送达市发改、财政、公安等16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7月30日征求意见结束。提出修改意见的有财政局、商务局、科技局、交通局等单位,针对提出的修改意见,我们比对国家、省有关文件,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