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科
汴科文〔2019〕114号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181号)要求,为做好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此次抽查范围为截至2019年9月30日获得2019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含已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为条件直接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查企业名单见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
二、组织安排
根据抽查企业名单,各评价工作机构对被抽查企业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进行核查。信息抽查工作截止完成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
(一)被抽查企业于11月15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等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地评价工作机构核查。
(二)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能提供有力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要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按程序撤销企业编号。
三、工作要求
请各评价工作机构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放管服”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并依法依规组织好本次抽查工作。一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守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二是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抽查组织有序、突出重点、取得实效。三是跟踪处理抽查情况,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企业。各评价工作机构的抽查工作总结请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工作邮箱。
联系人:代婕
联系电话:0371-25964684
工作邮箱:kfkjjgxk@126.com
2.《关于开展2019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181号)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