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开封市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高新技术科

汴高企〔2019〕12号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高〔2019〕3号)要求,现将开封市2019年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基地)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9年开封市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快报工作

1.上报报表: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见附件3)。

2.上报要求:2019年在有效期内国家高新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19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清单见附件4),于2020年1月3日前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由各县区科技局汇总上报至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kfkjjgxk@126.com)。填报时要求认真核准所报数据,减少与年报数据的误差,统计范围口径与年报一致。市科技局汇总各企业快报表数据于2020年1月10日前通过火炬统计调查系统在线填报。

二、2019年开封市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工作

1.上报报表: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简称“企业报表”)。

2.上报要求:2019年在有效期内国家高新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19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清单见附件2),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在线填报,县区科技局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对高企填报进行审核。高企登录后,选择“个人/企业”,账号与高企认定网登录时的账号、密码相同。县区科技局选择“服务机构/管理部门”,原账号前加“tj”、密码不变。由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上报报表的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1)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纸质报表,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由县区科技局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一式一份,加盖县区科技局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3)从网络系统打印的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一式一份,加盖县区科技局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4)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一式一份,加盖县区科技局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5)系统中导出的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一式一份,加盖县区科技局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6)系统中导出的未撤销企业错警因说明清单(清单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地域、错警内容及错警因说明),一式一份,加盖县区科技局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以上由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报表上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23日。

3.其他有关说明: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每年5月底前须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上报的年度报表信息可以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的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共享。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里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并审核数据,同时应保持火炬统计年报表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数据一致。

联系人:胡翠玮

联系方式:25964684

邮箱地址:kfkjjgxk@126.com

附件:1. 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特

色产业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2. 2019年河南省高企、特色基地统计工作上报要求

3.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

4. 开封市2019年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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