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0年开封市工业互联网平台 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汴工信通〔2020〕1号


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0年开封市工业互联网平台

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相关企业:

为落实《开封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汴政办〔2018〕109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2019〕207号)文件中工业互联网平台评定的有关标准和要求,为大力培育和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开封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决定开展2019年开封市工业互联网平台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挥技术和资源优势,建设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的云平台,实现面向多行业、多领域、多场景的海量终端接入、工业知识复用、软件开发部署、工业资源共享等功能,为制造企业智能转型提供服务。

(二)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制造业重点行业,依托企业开放企业内部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建设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的云平台,实现面向特定行业的工艺及能耗管理、流程控制优化、智能生产管控、产品远程诊断、设备预测性维护、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功能,为企业内部和企业间信息化协同提供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在开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平台已启动建设,或已完成规划、设计、论证工作,预计完成时间不晚于2021年6月底;

(三)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已不在行政处罚有期内以及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

(四)申报单位、建设方案分别符合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建设要求。

三、培育要求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显著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拥有较雄厚的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

2.信息化组织机构健全、基础设施完善、人才结构合理,能够为平台建设和运营提供较完善的支撑;

3.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位居行业先进水平,保持较高、持续的信息化技术、资金和人才投入;

4.拥有相关领域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与合作伙伴建立较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建设要求

1. 拥有明确的建设方向和目标,建设方案前瞻性、可行性强,对行业发展有较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2.建设方案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3.拥有行业重要客户、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合作单位,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健全;

4.拥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和服务团队,能够满足平台建设、运营和发展需求;

5.拥有持续的投入保障和明晰的商业运行模式,并形成吸引可持续投资的能力。申报省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计划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不低于2000万元;

6.拥有科学的运营机制,包括自主决策机制、经营机制、激励机制以及与合作单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等。

(三)验收条件

1.面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具有资源管理、应用服务、基础技术、投入产出等能力,能够提供面向特定行业或应用场景的典型案例及解决方案;

2.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覆盖一定数量特定行业、特定领域,每个行业连接一定数量行业设备(离散行业)或行业工艺流程数据采集点(流程行业),部署一定数量行业机理模型、微服务组件以及行业工业APP;每个领域部署一定数量面向该领域(关键环节)的机理模型、微服务组件或工业APP,各领域之间能够实现不同环节、不同主体的数据打通、集成与共享;

3.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特定行业具有设备规模接入能力,连接一定数量工业设备(离散行业)或工艺流程数据采集点(流程行业);在特定行业具有工业知识经验的沉淀、转化与复用能力,提供一定数量行业软件集成接口、特定行业机理模型、微服务组件,以及行业工业APP

4.技术架构合理,商业模式较为成熟,覆盖一定数量企业用户,用户活跃度高;

5.拥有专业的技术和服务团队,服务网络完善,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能够保障平台的长期运营需求;

6.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强,应用安全、数据安全、设备安全、网络安全、控制安全等机制健全;

7.能够按照责权明确、科学管理的模式运行,实现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良性发展;

8.制定有清晰明确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充分体现行业最新发展趋势。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申报

按照自愿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提交到所属县区工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后,择优向市工信局推荐上报。

(二)材料评审

市工信局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现场核查

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通过材料评审的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申报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平台建设方案,专家现场提问,并就有关事项予以核实。

(四)公示发布

市工信局对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名单库,进入不超过2年的培育建设期。条件成熟的,积极支持、推荐企业申报省工业互联网平台。

(五)培育建设

在培育期内,培育对象应完成如下任务:一是明确建设任务、责任并具体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取得良好运行效果;三是开展产品和服务研发,探索完善商业模式,面向企业用户拓展业务;四是编制中长期(到2025年)发展规划,明确平台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五是培育期内每季度末向工信部门报送平台建设进展情况,年底报送平台建设年度总结报告。

(六)考核验收

凡在培育期内完成建设任务的培育对象,可随时向市、省工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培育单位组织专家验收。通过专家验收且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为工业互联网平台;未通过考核验收的,给予半年时间整改,经整改仍不能通过考核的,以及在培育期结束后未提出验收申请的,取消其培育资格,并收回省、市财政支持资金。

(七)申报要求

请各县区工信部门于31日前,将《开封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纸质件2份和电子版(Word格式,每个企业单独一个文件夹)、推荐文件和汇总表报送市工信局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小川  0371—25991018

邮箱:k3388081@126.com

 

 

附件:开封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

附件:开封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docx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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