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对疫情严重性认识,认真履行科室主体责任,加强机关人员日常防护、突出强化疫情监控,确保机关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机关人员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前期机关排查的基础上,局领导按照分包负总责,各科长负科室主体责任,科室人员实事求是、主动报告、配合登记,全面排查局机关有无往返湖北(尤其是武汉)及信阳、南阳、驻马店、周口、商丘地区,有无直接、间接接触武汉人员的人员,有无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排查表由各科室科长签字,报机关党委存档备案。以科室为单位,各科室科长每天12:00前向局机关党委报告科室人员情况,局机关党委每天12:00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日报告、零报告。(局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负责)
二、省内外地返汴人员,返汴后自行居家观察7天;省外返汴、直接或间接接触武汉等疫区人员的,自行居家观察14天(目前,以上人员包括刘培霖、田婉、杨小川、王冰洁、李伟杰、何楚军、赵雅琦、武红英、董丹丹等)。有感冒、发烧等身体情况的,自觉履行请假手续在家休息(目前,有关人员为秦洁宇、金雪梦等)。在居家观察期间,有关人员每日向各自科室主动报告身体情况,人事科戚大海科长建立专门微信群,重点关注居家观察人员情况,每天12:00前向局派驻纪检监察组日报告、零报告。(人事科牵头负责,各科室、有关人员配合)
三、局机关工作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出入机关办公区,主动配合接受检查、询问和体温检测。(全体机关人员配合)
四、请机关人员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采取和加强自我防护措施。(全体机关人员自觉落实)
五、保持办公区域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局办公室负责公共区域,各科室负责各自办公室)
六、疫情形势好转或解除前,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会议等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确需开会要控制时间,与会人员须佩戴口罩,保持距离。会议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的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局办公室统筹,各科室及人员配合)
七、尽量减少来访接待,尽量以微信、电话、邮件等形式办理业务,向企业和人员做好解释。必须开展的接待活动,接待来访的人员及来访者双方均须佩戴口罩。(各科室落实)
八、每天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对机关内走廊、各位领导、各科办公室、会议室、电梯、厕所、水房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酒精、84消毒液进行清洁消毒2次。电梯间配备免洗洗手液,供机关人员及外来人员自我消毒。(局办公室负责)
九、各办公室内部电话、门把手等易接触部位的清洁消毒,由各科室提出,局办公室提供限量酒精、一次性手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
十、为在车站、企业派驻人员提供值班用口罩保障,切实加强自我保护。全力协调力争机关人员口罩定量保障。(局办公室负责)
十一、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为避免人员就餐聚集和浪费,工作日每天18:00后,在群里进行次日午餐报餐。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落实早餐一元标准。(局办公室负责)
十二、加强疫情防控信息日常报送。(局办公室负责)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