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报告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汴法政办〔2019〕10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清除制度性障碍、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发改委充分认识到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细致、扎实推进
一是明确工作方法。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了清理工作的范围、重点和原则。二是明确工作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制定科室负责清理。三是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附表,保证清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这些措施的落实,确保了清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经过清理,由于9月底前要出台《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封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届时,《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汴发改费管〔2015〕187号)拟作废止处理;其余无需要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1.汴法政办〔2019〕10号 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pdf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