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制造强市办〔2020〕3号
开封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封市推进制造业开放合作
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开封市推进制造业开放合作2020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7月20日
开封市推进制造业开放合作2020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落实《河南省推进制造业开放合作2020年行动计划》,加快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步伐,推进制造业开放合作,加快推动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放通道平台优势,着力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着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紧紧抓住全球制造业重构的重大机遇和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结合我市制造业发展的现状、优势及规划重点,吸引省外、境外企业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有序引导和规范对外投资,推动我市优势产业、优势项目“走出去”开拓市场。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力争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和产业承接规模进一步扩大,增量带动效应更加凸显,承接项目质量继续提高,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显现。
一是积极承接省外产业转移项目。全市承接省外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农副产品加工、化工、纺织服装、新材料、医药和医疗器械、家居等八大主导产业转移签约项目45个以上,项目签约金额不小于1亿元。其中:尉氏县、示范区各新承接和签约项目不少于8个,签约金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3个;通许县、杞县、祥符区各新承接和签约项目不少于7个,签约金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2个;顺河区、禹王台区各新承接和签约项目不少于4个、签约金额不少于1亿元。
二是加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库建设。力争全市八大主导产业转移入库项目合同引进资金、实际到位省外资金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以重大活动为载体,以“精准、务实、持续、高效”为要求,聚焦主导产业,突出链式承接和集群引进,加快培育形成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开放合作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
(一)全力办好2020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
按照2020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工作部署,从4月开始启动区域产业合作集中攻坚行动,各县区政府、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企业要全面开展项目推介、对接、谈判、落实等工作,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节能环保、军民融合等关键领域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和中国工程院的科技成果建立对接机制,争取一大批高校和院士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按照省下任务完成项目签约。
(二)组织参加专项合作交流系列活动
按照我省统一部署,积极筹备参加青洽会、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活动,重点围绕精密机械、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型建材、汽车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APEC成员中小企业、国内先进地区和大型企业合作对接,力争在引智、引技、引才上有新的突破,扩大我市优势企业和产品知名度,争取合作成果。
(三)自主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活动
立足我市产业特点和优势,按照“成长性最好、竞争力最强、关联度最高”的要求,围绕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新材料等主导优势产业,实施区域产业合作集中攻坚行动。组织专业小分队分兵突进、分头出击,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为重点招商区域,外出开展1—2次专题对外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推介活动,突出链式承接和集群引进,力争签约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新项目、好项目、大项目。
(四)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
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培育我市新兴支柱产业,以我市八大产业集群为推手,重点提升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环保装备和服务、尼龙新材料产业、汽车电子、智能传感器产业、5G、新一代人工智能、智能装备等产业能级和竞争优势,引领带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五)争创“产业转移示范项目”和“产业转移示范企业”
依托我市现有产业集聚区、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特色园区中的产业转移项目和企业,借鉴外地已有先进经验,科学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培育创建我市“产业转移示范项目”和“产业转移示范企业”, 树立标杆,力争先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引导
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崛起重大国家战略机遇,主动谋划一批重大项目,争取列入国家、省规划。围绕强化沿黄城市的支撑带动作用,培育发展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优势产业,努力打造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各县区要深入宣传贯彻《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施产业集群招商、精准招商。积极推行产业综合体模式、飞地经济模式、以商招商模式、“基金 项目”招商模式、返乡创业招商模式、大数据招商模式、委托招商模式、“管镇联动”招商模式等招商新模式,争取引进一批战略性、龙头型项目,推动制造业招商由重数量向重质量、由引资向选资转变,进一步提高招商实效。
(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继续坚持省级主谋、市县主攻、企业主体、协会主联的工作机制,强化省、市、县三级制造业开放合作工作体系,完善政府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依托“河南省产业转移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确保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针对产业转移签约项目,全程跟踪和督促,每季度通报一次进度,每半年开展一次现场督查,切实提高承接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有关企业的联络渠道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商协会和有关企业开展行业研究、咨询服务和活动组织等工作。
(三)营造良好产业生态
重点利用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中国500强企业高峰论坛、豫沪产业对接活动、两岸智能装备制造郑州论坛等重点活动,搭建品牌化、国际化、市场化高端招商平台。推动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提质增效,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开发运作机制,细化承载功能,打造制造业开放合作的“精品店”和“百年老店”。探索创新“飞地经济”模式,促进改革发展,激发创新活力,提升产出效率。继续降低土地、物流、电力、金融、社保和制度性成本,以低成本吸引产业入驻。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已落户企业后续服务工作,营造亲商、安商环境。大力发展和完善资本、土地、信息、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打造良好的制造业开放合作生态圈。
(四)强化项目跟踪服务
完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健全市、县制造业开放合作协同推进网络,确保重点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开工建设、如期投产。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基金公司支持转入企业开工建设和扩大生产,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转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产业转移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或境外上市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加强开放型经济法制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