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供水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和推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的指导意见》(豫发改价管〔2019〕599号)精神,结合我市水污染治理实际,制定了《开封市建立和推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封市发展改革委 开封市财政局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
(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24日
汴发改价管[2020]419号 关于印发《开封市建立和推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