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科
各县(区)科技、商务、财政、税务、发展改革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内容要求开展组织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各县(区)科工信局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应根据《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各县(区)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同时请汇总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县(区)科工信局公章。
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各县(区)科工信局须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8月23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科,电子版发送至kfkjjgxk@126.com。
联系人:侯兴武
联系电话:0371-25978383
地 址:开封市八大街与安康路交叉口市直综合办公楼3楼377房间
附 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技术先进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