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开封市3所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开封市3所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广泛听取意见,现就《开封市3所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开封市发展改革委。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需加盖公章扫描件反馈至邮箱,个人提交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

1.电子邮箱:kffgfg@126.com。

2.联系电话:0371-22666876。

3.通信地址:开封市八大街市直机关综合办公区(江苏大厦)13楼收费管理科(邮编475004)。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开封市3所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民办教育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在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住宿成本据实核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学校办学条件,参照周边地市民办学校收费情况等因素,拟定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定价方案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开封市立洋外国语学校。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500元,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000元;初中住宿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80元。

(二)开封市兴华中学。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980元,初中住宿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80元。

(三)开封市宇华实验学校。小学、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73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75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收费。拟从2023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新学费标准,有效期三年,期满前3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若不需调整重新批复执行,需要调整按程序重新核定。

二、有关要求

(一)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和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不得在标明的收费项目之外另行加收费用,不得使用模糊标价等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方式诱导受教育者。收费标准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二)规范收费执收行为。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按学期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取。不得以各种名义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收费范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原在校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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