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漯河市技术转移 示范机构的通知


漯科〔2022〕32号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漯发〔2021〕14号)精神,根据漯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漯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漯科〔202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漯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漯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须在我市行政区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法人内设机构,从事技术转移活动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拥有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经纪、技术投融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推广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能力,运营时间应在1年以上;

(二)拥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经营场所,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

(三)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应占从业人员的60%以上;

(四)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在区域内有良好的信誉;

(五)机构建设、运营经费投入不低于20万元;

(六)有较显著的服务业绩,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在我市实现技术转移3项以上或技术交易额不低于80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漯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请表》和以下证明材料: 

(一)漯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请表;

(二)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主要业务骨干的学历、职称、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申报机构上年度从事技术转移及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技术合同及登记号、相关服务票据复印件,培训类服务需要提供培训文件、签到表、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申报机构上年度财务报告;

(七)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在漯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作为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附件材料中为复印件的须审验原件),加盖公章,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科209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艳玲  周正

电    话:0395-3132861

电子邮箱:cgk12345@126.com

地    址: 嵩山路515号漯河市科学技术局

 

附件:

1.漯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2.漯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审核推荐汇总表

3.信用承诺书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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