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漯河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实施细则》(漯科〔 2021 〕 34号 )要求,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项目(买方)实行备案制。已入成果转移转化备案库的项目,下一步可以申请省、市财政支持,未经备案的不得申请财政资金支持。因疫情原因,今年部分项目没有及时备案入库的,请抓紧补充备案入库。
一 、备案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省内外、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漯转化、产业化的在漯企业和单位;
二 、提交材料
1 、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买方)备案表(附件 1 )
2 、 已签订合同复印件。
四 、 备案要求
1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上午12点前。
2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项目备案,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按时间要求报市科技局; 在漯 高校、科研院所 等 可直接 报市科技局备案;
3 、 备案材料可以邮寄,也可以发扫描件(需扫描原件)。
五 、 联系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 科 :03 95 - 3132861
联系人:马艳玲 周正
邮 箱: cgk12345 @1 26 .com
地 址 :嵩山路515号漯河市科学技术局209室
附件: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