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9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紧急通知

关于报送2009年第一批农村饮水

安全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省辖市发改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466号)文件精神,为作好本次计划的下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批计划综合考虑了我省抗旱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实际问题以及省近期将要安排的12.51亿元抗旱资金的情况和国家的要求等各种因素,提出了各市的安排意见,各市根据这个意见(附表1)具体细化,填报到附表3中。本批计划总的安排原则是:1、将“十一五”规划内的约34万水库移民饮水问题全部解决;2、剩余指标继续优先解决规划范围内高氟、高砷、苦咸水等严重影响农民身体健康的水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3、向豫西山区倾斜,集中力量解决群众饮水困难问题。4、继续扩大集中供水规模,没有水库移民的平原区原则上安排设计供水规模千吨万人以上工程,优先安排设计供水规模3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山丘区原则上也要上较大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单项工程最好安排设计规模5000人以上工程,优先安排设计规模千吨万人以上工程。5、计划安排的村庄要整村推进,一次性消号。

另外,我们根据各市上报的移民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发送你们,请按照下发的水库移民村表(附件2),与当地移民部门进行核实,如实填写,如还有遗漏请在附件2中添加。

需要说明的是,附件1中的水库移民指标不是单列指标(不得少于所定指标数,但可以增加),其人数包含在享受西部政策人数或非西部政策人数中。

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表格请于<?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3月6日前报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hnjwnjc@yahoo.com.cn;llx@hnsl.gov.cn),正式文件加盖市发改委、水利局和移民部门公章后,于3月15日前报至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

 

附件 1:2009年新增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安排表

2:水库移民村庄核定表

3:2009年新增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统计表

 

省发改委农经处         省水利厅农水处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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