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洛阳市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引导、单位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营造和谐价格环境为目标,强化企事业单位诚实守信的管理理念和价格自律意识,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推动我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二、参评条件

1、自觉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洛阳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2、在辖区工商、税务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3、配备有相应的价格管理部门和专(兼)职物价员,有健全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4、有完善的消费者价格投诉处理制度。

5、诚实守信、文明经营、公平竞争,无严重违法违价行为。

6、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收费执行公示制度。

7、无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8、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开展工作,及时报送有关价格资料。

三、方法步骤

(一)申报阶段(<?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11月1日-10日)

各参评单位均须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自荐,参评单位应填写申报表(附后),提供本单位在价格诚信制度建设、消费者投诉处理、维护行业价格秩序等方面的相关事迹,法人代表、经营范围、产值、利税等材料。

(二)评比阶段(11月10日-12月10日)

1、在新闻媒体、价格信息网、洛阳新闻网上公布价格诚信先进单位候选名单。

2、本次活动按各单位得分高低进行评比,得分由评委会打分和社会公众打分两部分组成,具体办法为:

(1)通过网络或短信方式投票。

(2)向社会随机发民意调查问卷进行打分。

(3)评委会打分:由价格、工商(消协)、商务、技术监督、卫生、群众代表、新闻等相关部门组成评委会,对相关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打分。

(三)表彰

对在此次活动中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将在新闻媒体、价格信息网和洛阳新闻网上进行公布,并组织召开隆重的表彰大会。

四、活动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建设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精神结合起来,根据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求真务实,力求取得实效,进一步增强价格自律意识,通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全面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附件一:2009年度洛阳市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二:2009年度洛阳市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记分明细表


附件一:2009年洛阳市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公章)

 

 

邮 编

 

地   址

 

 

法人代表

 

企业性质

 

 

企业代码证

 

行业类别

 

专(兼)职
物价员

 

 

联系电话

办:         手机:

电子邮箱地址

 

职工人数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自评分

 

价格诚信制度建设、消费者投诉处理、维护行业价格秩序等方面的相关事迹

 

 

 

 

县(区)级单位需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价格诚信单位”考评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时间:


附件二:2009年度洛阳市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记分明细表

标签:

企业名称

 

序号

考评项目

实际执行情况

分数

得分

一、

 

按规定明码标价及价格公示。1、一货一签,摆放规范整齐;2、项目填写齐全,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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