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2010年第6号令

第 6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