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方案

为配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市创建办和市直工委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发挥全局干部职工模范带头作用,力争从现在做起,从一举一动做起,引领倡导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展示文明洛阳城市魅力。

二、活动主题

以“文明交通我先行”为主题,主要内容包括: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 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等“六大交通陋习”;抵制酒后驾驶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三、活动内容

以被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市民文明行为”之测评内容为标准,提倡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杜绝危险行为,并通过各种载体,开展有效地宣传教育。
    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交通信号。

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 ;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 ;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

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四、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8月底。

五、活动要点

1、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召开 “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市直文明委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文明交通知识,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倡导市民增强交通意识,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浓厚氛围。同时,制作宣传板报,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增强市直机关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市直工委要求,我局已于6月14日将我局公车和个人车辆登记表上报。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约束自身的行为举止,严格遵守行人及车辆交通法规。活动期间,市交警支队将把市直机关人员、车辆违规记录抄报至市直工委、市创建办。如发生违规被查出,市创建办将予以曝光并给予我局处罚和通报。我局将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给予扣发文明奖、取消年底评先资格、降职等处分。市直文明办有关责任追究措施如下:(1)对于个人或个人驾车1次违反交通法规或不文明交通行为被交警规劝的,扣发一个季度文明奖。(2)对于个人或个人驾车2次违反交通法规或不文明交通行为被交警规劝的,扣发全年文明奖。(3)对于单位人员或单位人员驾车累计3人次违反交通法规或不文明交通行为被交警规劝的,其主管领导将被效能告诫,单位全员将被扣发一个季度文明奖。(4)对于单位或单位人员驾车累计5人次违反交通法规或不文明交通行为被交警规劝的,单位主要领导将被效能告诫,单位全员将被扣发全年文明奖。

3、积极开展志愿者助交通活动。志愿者助交通活动是治理我市交通、引导市民增强文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严格按照市直工委要求,组织好志愿者助交通活动。各科室要无条件支持此项活动,克服困难,抽调人员,积极开展助交通活动。助交通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要积极向市民宣传文明交通知识,敦促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履行志愿者职责。

4、帮助社区开展活动。为安南社区印制并悬挂交通法规宣传板报,在社区门口悬挂相关文明交通宣传横幅。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到社区宣传文明交通常识,把社区居民发动起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形成支持、参与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引领和带动全社会都来热情关注交通安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积极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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