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博会通知

关于组团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

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22号)精神,第八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11年9月22日至25日在广州举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企业与国际国内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我局将联合组织我市中小企业参加第八届中博会(正式文件待与其他委局会签后印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主要活动

1、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

2、中小企业高峰论坛;

3、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4、中小企业投融资洽谈活动;

5、中小企业采购说明活动;

6、中小企业信息化推广活动;

7、2011全国建材市场趋势论坛;

8、中小企业政策说明及专题培训活动;

9、中外企业对接洽谈活动。

希望各县(市、区),结合本地产业特点,积极组织发动优秀企业参展,动员更多的企业家和有关人员参加大会举办的有关专题培训、论坛等活动。

二、参展费用

各县(市、区)工信局,为使我市组团参展工作顺利开展,可在接到文件后,向所在县(市、区)财政申请财政补贴。参展费用6800元/展位,国家补贴3000元,省补贴2300元,剩余1500元由各县(市、区)局负责收取后统一交(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局企业科,并统一办理有关参展手续,发票由大会组委会提供。

三、展位分配

根据组委会要求,今年分配到我省的展位指标50个,主要在机械电子、纺织服装、食品医药三个展区,分配到我市的展位指标4个。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四、具体要求

(一)第八届中博会招展工作以政府主管部门招展招商为主。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结合本地产业特点,积极组织优秀企业参展,动员更多的企业家和有关人员参加大会举办的有关专题培训、论坛等活动。

(二)组织企业参展。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展企业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展品符合所设展区专业范围的要求,为本行业代表性和先进性的特色产品、特色技术的名优特新产品,并积极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参展参会。

(三)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于8月9日前,以书面(加盖企业公章)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参展申请表》(请登录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专网(www.cismef.com.cn),在参展指南中下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局。企业参展展位费用由各县局负责收取后统一交(汇)市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局企业科,并统一办理有关参展手续,发票由大会组委会提供。9月10日参展企业预备会前,做好参展的一切准备,包括标准摊位三面墙上的展板和展品、以及宣传资料等。

有关中博会的详情及动态信息可登陆: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专网(www.cismef.com.cn)  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www.smehen.gov.cn)中博会专栏。

 

联系单位: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局企业科

联 系 人:翟芳芳   

电    话:63936083

电子邮件:gxjqyk@163.com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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