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12年起扩大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范围

        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官员透露,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2012年起扩大至整个东北和中南地区以及唐山等6个城市分区;到2015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低空空域改革。

  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副处长朱时才在广东珠海参加中国通用航空产业论坛时披露了上述信息。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改革意见,2012年1月起,放开低空空域将从原先的长春、广州、海口“两区一岛”扩大至整个东北和中南地区,以及唐山、西安、青岛、杭州、宁波和昆明6个分区,试点地区面积占全国陆地空域面积的31.6%。

  朱时才说,根据计划,在2015年以前,将实现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低空空域改革,初步形成全国一体化的低空空域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

  2010年8月1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以盘活低空空域资源,提高空域利用率,促进航空发展。

  经过一年的改革试点和经验积累,低空领域蕴藏的巨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积极推动通用航空发展,改革空域管理体制,提高空域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并把建设新型国产干支线飞机、通用航空飞机、直升机产业平台,列入战略新型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将空域管理改革,发展通用航空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朱时才说。

  国家空管委还透露,不仅要盯紧当前空域分类管理使用问题,还要瞄准通航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在规划以区域为基础分类划设空域的同时,还将考虑低空航线划设的需要,以解决中小城市之间的穿梭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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