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和近期重点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商务
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解读和近期重点工作
 

      一、《指导意见》解读
      《指导意见》共四大部分,主要精神解读如下:
      (一)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的内涵特征
      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是服务业企业(机构、商户)集中布局、服务业集群发展、服务功能集合构建、空间和要素集约利用,促进大容量就业的服务业集聚区,是为城区和周边区域提供综合服务的城市功能区。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与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中心城市组团等共同组成了我省科学发展的载体体系。其中:
      中心商务功能区——是指集聚金融、信息、研发、企业总部、中介服务及商业贸易等机构,拥有商务办公、会展(展示)、酒店、公寓、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能够为区域经济活动提供综合商务服务的城市功能区。
     特色商业区——是指集聚相关服务业企业,形成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辐射带动作用,为一定区域提供特色商贸服务和相关商务服务的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特色商业街区,二是文化休闲旅游区,三是特色交易市场,四是创意产业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二)中心商务区和特色商业区的空间界定
中心商务区的空间界定是在省辖市和未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内。
特色商业区的空间界定是在省辖市市辖区和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内。
目前,省发改委正在按照有关标准,界定纳入中心城市组团和未纳入中心城市组团范围。
      (三)建设原则
      省辖市建设的中心商务功能区原则上要结合新区建设,突出综合商务服务功能。
      县(市)建设中心商务功能区原则上要结合老城改造和新城建设,采取商务、商贸功能混合或分设等不同形式,要特色突出、具有一定发展空间、拥有一定发展潜力,能满足产业集聚区和经济发展需要。
      特色商业区以挖掘内涵、强化特色、扩大规模、提升效益为原则,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而科学规划。
      (四)发展目标
      到2015年,每个省辖市和未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市)形成1个中心商务区,每个省辖市市辖区和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培育1个特色商业区。省只审批和支持省辖市和各县(市)区一个中心商务功能区或特色商业区。
      (五)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把发展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作为加快城区经济发展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建设的突破口,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创新机制、政策扶持,加快服务业集聚发展,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努力打造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城区经济增长中心、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和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力支撑。
      重点任务:
      1.中心商务功能区建设任务
      建设市级中心商务功能区主要有6项任务:一是要引导省级金融保险分支机构、地方金融机构、地方投融资平台等入驻,提高金融集聚服务水平。二是推动国内知名企业分支机构、运营中心和当地企业总部入驻。三是加快发展兼并重组、财务顾问、评估交易等企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会计、法律、认证认可、经纪代理、市场调查等各类专业服务。四是加快发展租赁、拍卖、典当服务,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五是积极发展会展业。六是配套建设购物、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文化、旅游等服务设施,积极发展具有产品展示、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业态、新功能的专业交易市场,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建设县(市)中心商务功能区的主要任务是:从实际出发,发挥传统商贸优势,在巩固提升商贸功能的同时,逐步强化商务功能,重点围绕服务特色商品交易和主导产业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条,积极发展研发、设计和营销、物流服务,建设展示交易、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中介服务业发展,逐步形成与特色产业配套联动、专业服务突出的中心商务功能区。
      2.特色商业区发展任务
      特色商业区主要包括特色商业街区、文化休闲旅游区、特色交易市场和创意产业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围绕特色商业区主业,配套建设商务办公、酒店、公寓等设施,推动相关商务服务业发展。其中:
      建设特色商业街区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培育“风格鲜明、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拉动消费能力强”的目标,突出特色化、专营化和规模化,建立健全业态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业态、品牌集聚,提升购物消费功能,完善综合服务功能。
      建设文化休闲旅游区主要任务是:充分挖掘独特文化底蕴和历史积淀,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街保护开发,统筹规划设计建筑风格、人文景观,修缮保护标志性建筑、特色建筑,强化特色魅力,注重营造环境氛围和格调品位,合理布局符合居民消费升级换代的休闲项目,打造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化休闲旅游区。
      建设特色交易市场主要任务是:沿产业链双向拓展交易范围,创新交易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不断扩大市场辐射范围,改造提升、发展壮大特色交易市场,不断提高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水平。
      建设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的主要任务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创意产业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
      3.建设完善基础设施
      加强区域内市政设施建设,完善水电气暖管网,修浚排水系统。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文体场所、绿地、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筑统一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公共空间,提高建筑容积率和地下空间利用率,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强化生态建设,妥善处理开发改造、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提高开发建设品质,创造优美舒适、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六)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由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发改委牵头综合协调,省住建厅、统计局、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局、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各司其职。
      2.规划引导。各市、县要组织编制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空间上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重大规划精准对接。省发改委负责发展规划的审批,省住建厅负责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
    3.开放招商。将开放招商作为推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的重要途径,突出招大引强,高水平策划招商活动,加大项目推介力度,重点在金融、商贸、文化、旅游、高端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尽快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综合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基础设施建设。
   4.政策扶持。对于发展规划经审核批准的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省财政给予一定奖补资金支持。省相关厅局研究出台支持措施。
      5.考核激励。与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市组团考核相衔接,省将制定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考核指标体系,从综合实力、招商引资、就业状况、税收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近期重点工作
      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和2月15日省发改委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近期主要有以下三项重点工作:
      (一)先期开展市中心商务功能区和6个城市区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洛阳新区要按照省《指导意见》和省发改委《关于报送中心商务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2012〕133号)要求,在3月20日前完成《洛阳市中心商务功能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和相关附件的准备工作(发展规划编制大纲和所需附件见《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中心商务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审定后出具确认函,市发改委依据市政府的确认函,于3月底前将发展规划和相关附件上报省发改委。6个城市区要按照《指导意见》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中心商务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在3月15日前完成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的编制、评审工作和相关附件的准备工作(发展规划编制大纲和所需附件见《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中心商务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并以区政府名义上报市发改委复核。市发改委复核同意后,各区政府于3月20日前将发展规划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审定后出具确认函,市发改委于3月底前将发展规划和相关附件上报省发改委。9个县(市)待省发改委将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市)确定后,再选择、确定本地拟建设的中心商务功能区或特色商业区。目前可以开展前期调研等工作。
      在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需要把握好四点:一是规划编制单位没有统一要求,可以自行编制,也可委托专门机构编制。二是编制规划要紧扣《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中心商务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的通知》中编制参考大纲的要求。三是要慎重选择区域和业态。因为发展规划经省批准后再调整将非常困难和复杂。要综合考虑发展空间、现有基础、业态集中度、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多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分析比较,科学、合理确定。四是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各县(市)区、洛阳新区有关部门要注重保持与市发改委的沟通衔接,在发展规划未获批之前,有新的意见要及时反馈,及时调整完善。发展规划编制要充分听取规划、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的意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鉴于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省发改委和省住建厅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但原则上要在发展规划上报省发改委后开始编制,今年上半年完成,请各地及规划部门加强与省住建厅的衔接。在工作推进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发改委沟通。
      (二)谋划招商项目
      在编制发展规划的同时,围绕中心商务功能区或特色商业区建设谋划一批重大招商项目,于3月7日前电子版报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局,市服务业发展局汇总后上报省发改委,在第七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推介。
      (三)成立机构
      各县(市)区、洛阳新区应成立领导机构和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协调。成立机构和联系人情况请于3月10日前报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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