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洛阳市工业通信业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1年本)》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工信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河南省工业通信业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1年本)〉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2011]2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编制“指导目录”的重要意义

(一)编制“指导目录”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实施了沿海开发开放、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工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但地区间发展差距明显,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仍较为突出。通过编制“指导目录”,推动发达地区部分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为发达地区高端产业腾出发展空间,促进欠发达地区产业升级,引导各地发挥区域优势,形成产业特色,将有力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编制“指导目录”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要求

“十二五”期间,转方式、调结构将成为工业领域的主要任务之一。调整产业结构,一方面要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从行业层面严把项目准入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另一方面,还应该从区域层面推动产业合理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形成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通过编制“指导目录”,可以摸清各地产业发展基础和方向,并将引导和促进各地产业园区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形成产业链、产业带和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布局,带动结构升级。

(三)编制“指导目录”是引导产业有序转移的要求

随着区域间产业转移的不断深化,一些地区通过设置行政障碍阻止产业转出,一些地区通过不合理方式开展承接产业转移竞争,给落后生产能力转移提供了机会。通过编制“指导目录”,指导产业合理有序转移,可以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地区间产业衔接,减少不合理竞争,形成区域良性互动的产业转移态势。

二、指导原则

(一)遵从我市及本县(市、区)有关规划

各县(市、区)在确定主导产业过程中,要服从我市及本县(市、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发挥资源、人才、区位等优势,将规划的重点产业方向进行细化和落实。

(二)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

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并发挥本地区在资源、区位、物流条件、劳动力和土地成本、产业配套能力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突出地方特点,走特色发展路线,科学确定“指导目录”中本地区优先发展的产业方向,分析研究本地区后劲不足、竞争优势不明显、需要限制发展并逐步退出的行业或产品。

(三)坚持产业集群发展

发展产业集群是促进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的重要方式,能够有效发挥规模效应,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的环境。在区域产业布局中,要推动产业向专业化、特色化、上下游一体化方向发展。要把交通物流条件优越、环境容量较大的工业集中区作为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推动形成资源节约化、用地集约化、产业集群化的产业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研究确定优先发展的产业

优先发展的产业,是各县(市、区)在“十一五”产业发展基础上,在“十二五”及未来若干年要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我市作为中西部地区,要发挥资源、产业、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以装备制造等我市五大优势产业、资源型产品精深加工、承接东南沿海区域产业转移等作为优先发展的产业。要紧密结合相关规划,统筹考虑周边地区产业布局,确保优先发展的产业有基础、有优势、有配套、有前景。

(二)研究确定限制发展的产业

限制发展的产业,是根据本县(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任务要求,在本地不可持续发展,需要逐渐退出的行业。可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结合本地产业基础予以确定。确定限制和需要退出的行业须进行科学论证。对从业职工较多、与本地产业关联度较大、民生关系密切等相关的产业,除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装备外,要审慎限制发展。

(三)合理选取产业发展主要载体

各类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园区是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在确定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时,应重点从本地依法批准设立的园区中选取。具体要求是:一是要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二是已经或拟划拨特定区块作为承接转移的产业园(区);三是具有一定的配套条件和比较优势。要根据园区批复的规模和发展实际,明确各载体的产业定位,引导投资和项目向具有特色和优势的产业园区集聚。

四、有关工作安排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指导目录”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要组织本单位和社会力量扎实开展工作,分解任务,细化责任,逐项落实。为便于后续工作联系,请各县(市、区)在2011年6月24日前将“指导目录”编制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局发展规划科。

(二)遵从规划,认真调研

各地在编制“指导目录”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出台的区域规划、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指导目录”提出的产业方向要与相关规划保持一致。要发挥各产业集聚区、特色园区靠近一线、熟悉情况的优势和作用,对本地及相关地区产业发展情况开展广泛调查研究,做到实事求是,科学合理。

(三)群策群力,开展论证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园区做好“指导目录”的编制工作。起草阶段任务完成后,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讨论证,并按格式(见附件)进行整理规范,全套文本材料及电子文档务于2011年7月20日之前报送市局发展规划科。其间,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

联系人:李绪潭  李阳

联系电话(传真):63936707

电子邮箱:fzghk12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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