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质量标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确保“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落到实处,省厅制定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质量标杆”活动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按照省厅的方案部署,请各县(市)区工信局按照省厅要求认真落实,并将相关材料于5月29日前报送市局科教培训科。

 

联系人:郝爽

联系电话:63302875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质量标杆”活动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省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2012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2012〕12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2012〕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质量标杆”活动。为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带头作用,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持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质量标杆”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以推动我省工业转型升级为中心,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为重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为核心,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要逐步缩小我省工业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差距,一批优势企业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一批大中型企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促进全省工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经济效益明显改善。拟在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工、建材、化工、有色、钢铁、纺织、生物等11个行业全面开展“质量标杆”活动,每个行业树立1个“质量标杆”。

三、主要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单位”)要制定“质量标杆”活动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当地工业企业参加“质量标杆”活动。

(一)“质量标杆”的标准

“质量标杆”是工业企业在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6σ)、精益生产、可靠性管理、质量总体解决方案(TSQ)、软件过程改进(CMM)、统计过程控制(SPC)、现场管理(5S)、质量管理小组(QC)和信得过班组等10种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改善质量保障能力、提升经营绩效等方面的最佳实践经验。

各组织单位应以《“质量标杆”基本条件》(附件1)为标准,遴选、推荐 “质量标杆”。

(二)“质量标杆”案例提炼

各组织单位应组织和支持“质量标杆”申请企业总结提炼标杆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案例应突出主题事项,体现典型经验的理论观点、方法特点、实践要点以及效果亮点,具有供其他企业学习和借鉴的价值。

各有关单位应在《“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的要求》(附件3)的基础上,组织案例提炼。

(三)“质量标杆”的命名

“质量标杆”的对象是工业企业的最佳实践经验,命名“质量标杆”时要明确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质量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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