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培训

市发改委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培训

 
       为了从源头上把好依法行政关,市发改委根据《洛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办法》等文件,制定出台了《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为配合《制度》的实施,于8月23日组织相关科室(二级机构)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深入学习了规范性文件相关知识和管理制度。
       会上,委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对《洛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办法》以及市发改委《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现场解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就贯彻落实《制度》应注意的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切实提高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本科室在规范性文件管理中所承担的职责,严格按《制度》要求做好各自工作。二要依法依规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工作。各科室要按照《洛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办法》和本委《制度》要求,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的程序及要求,积极主动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报市法制办备案,及时公布后实施,按规定进行清理。三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能力建设。各科室要加强学习,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文件制定水平。同时加强内部协调,通力合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通过培训,与会人员普遍反映澄清了模糊概念,明确了工作要求,清楚了工作程序。此次培训将对市发改委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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