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13年工业中小企业
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中央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中央投资项目工作要求,以及省发改委、工信厅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现就申报2013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中央投资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项目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最新科技成果实现新技术推广、新工艺应用、新产品开发等产业化项目。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发挥重要作用,原则上为产业集聚区内建设项目;
2、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技术含量高,技术创新成果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含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鉴定报告、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或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如项目申报企业不是上述知识产权的所有者,需出具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转让或合作)合同等
4、企业须为中小微型企业,即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应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含)。
二、申报内容
项目申报单位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或自行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4、项目招标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招标的)。
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1、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有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需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文件;
4、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5、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项目报批文件中须附有设备采购清单;
7、项目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8、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含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技术创新成果鉴定报告、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或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转让或合作)合同等。
9、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发改委和工信局于12月13日前将推荐项目的项目汇总表(附后)、项目基本情况表(由管理软件生成)和项目简介(格式附后)的电子版报市发改委、工信局,以供初选。每个县(市、区)限报2个项目。
2、每个项目需填写项目管理软件(项目软件信息必须填写准确,项目信息缺填或者错填的将导致项目不能通过初审。管理软件请到国家工信部网页“在线办事”栏目下的“资料下载”进行下载)。填好管理软件后,导出项目tub格式,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送。
3、通过初选的项目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资料需装订完整,由企业所在县(市、区)发改、工信两部门于12月18日前向市发改委、工信局联合报送请示文件,其中项目资料各报送两份。
4、2011年以来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已支持过的企业,不得申报。
5、样表及附件在市工信局发展规划科外部邮箱fzghk1236w@163.com下载,密码:fzghk1236。
四、规范招投标程序。
申报项目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招投标,并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中对相关内容单列章节进行说明。
此次上报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全市共有2个名额,请各县区结合本地工业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情况,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精心组织,抓紧筛选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中央投资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市发改委工业科 康利轲 0379-63915039 13721673353
电子信箱:lyfgwgyk@163.com
市工信局规划科 李 阳 0379-63936707 13698890681
电子信箱:fzghk1236@163.com
附件:1. 河南省2013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项目汇总表
2. 项目简介格式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