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等情况,咨询(投诉)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lyfgw.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9-63937243。  一、概述  2012年,我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持续提升“六加一攻坚战”和富民强市的总体目标,把“洛阳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主战场上有更大担当、更大作为”当己任,除了在打好项目建设、打好经济转型、打好民生改善等工作上精心规划,认真落实,努力推进外,还主动按照国家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征求民众意见。我委领导在政务公开上一贯非常重视,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并通过落实机构、落实人员(专职人员18名,兼职人员15名)、落实制度、落实监督来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比如:每月定期张贴、公开相关领域信息公开的考核结果等。为方便群众来访和咨询,我委还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接待和受理。截止2012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1、强化组织保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工作小组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处理每一件申请,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便民。  3、完善工作机制。在以公开为原则的前提下,坚持和完善向第三方征询意见工作机制,如政府信息公开后有可能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全部以书面方式向第三方征询意见。同时加强沟通协调机制,对政府信息涉及委内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取得一致后进行公开。  4、推进重点工作。明确了我委2012年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资金、项目、规划计划、政策、收费、价格、服务等内容在网站上进行重点公开。  5、开展培训。本年度我委按照省发改委业务培训计划,积极推进本系统(市、县区)相关业务科室的培训,共开展培训6次,通过培训,在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的同时,也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按照公开条例的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2年底,本机关年度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8条,其中通过其它媒体或渠道公开102条。通过网络(站)公开1946条,本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1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98条;其他类信息1718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委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1、进一步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2012年,我委把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各项工作总抓手,通过建机制、解难题、抓督导、严考核,强化项目谋划,突出项目示范,项目建设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我委网站共公开了1196条项目审批结果情况,基本做到项目审批(许可)情况上网主动公开。2、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等信息的公开。如:公开我市在大力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方面,传统产业升级方面,积极推进十大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及大力推动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以进一步发扬民主、集中民智,群策群力,为洛阳经济发展募集社会力量的参与。  3、及时公开有关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的信息。如:加快推进偃师、孟津等7个县(市、区)25所学校的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优势医院“倍增计划”;开工建设市广播电视中心和职工文化活动中心;积极争取资金,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县乡公路、沼气、饮水安全、易地搬迁扶贫等民生工程。4、提高行政审批(许可)办理情况透明度。如:建立收费许可证年审办证系统,在有效提高收费单位年审、办证效率的同时,将各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部在我委网站收费公示栏目中公开,为打造我市“阳光收费”工程,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  5、加强价格和服务类信息的公开。除公开政府定价、调价的相关文件信息外,建立了洛阳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平台,通过系统站点公布各类民生价格监测信息和市场价格动态信息。通过网站公开本市主要教育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公开药品价格信息,公开包括水、电、热及公园景点门票等重要商品和公益服务的价格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加强网站建设。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发布平台。2012年,我委注重网站建设,重点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进一步挖掘政府信息公开资源,规范了包括“招投标信息”等栏目在内的各栏目的信息发布机制,以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2、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委信息发布制度,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使我委牵头制订的各项政策、规划更加贴近基层、符合民意。2012年,我委充分依托委政务网站,主动加强宣传,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较好效果。  3、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委在我市社区建设了近百个价格公示栏,公开涉及民生的价格及收费标准和传递相关价格政策,受到社区百姓的欢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机关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已全部依法依规办结。  五、咨询(投诉)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咨询(投诉)情况。本机关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投诉)     6000余次,其中通过网络(站)196次,电话接听500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1000余次。  2、其他政务公开相关情况。洛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是我委具有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还具有对全市所属区县物价检查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职能。2012年,洛阳市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意识和水平。年度内,市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在检查前向经营者制发《检查通知书》80份、《提醒告诫书》等告知函1500余份。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正常,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质量方面需要进一步精益求精,除主动公开机关文件类、公务动态类信息外,还应进一步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下一步将围绕洛阳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13】13号)文件中对政务公开的新要求,践行文件精神,在新的一年中,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强网站建设,着力主动公开,努力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零一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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