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洛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工程咨询机构、有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111号)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洛政〔2013〕45 号,见附件1)精神,提高洛阳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技术改造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洛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的作用

1、参与洛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制定、咨询;

2、参与研究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和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

3、参与洛阳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咨询、论证、评审、验收,国家和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验收;

4、参与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5、参与洛阳市技术改造培训和学术交流等工作;

6、参与研究行业共性、关键和核心技术的难题,提出解决办法。

二、推荐范围及专业

主要推荐从事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技术经济分析、技术科学和工程技术等领域的专家,专业主要为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关键基础件、大型成套装备、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动力机械、轴承等)、有色金属(冶炼、精深加工、新材料、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等)、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等)、轻工、建材(水泥、玻璃、陶瓷、耐火材料、非金属材料等)、食品;技术经济等。

三、入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科研发展动态,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

3、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以上,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或从事技术经济方面管理的人员,有较丰富的技术改造方面的经验;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的专家优先入库。

四、推荐方法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洛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家推荐表(附件2)》(附件1、附件2在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告公示”栏中下载)的要求认真组织专家的推荐工作,每个专业推荐1至2名专家,客观、真实地填写推荐表,并将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贴2寸免冠照片)于2013年5月10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规划科(洛阳市政府大楼12楼1221房间),电子版推荐表发至电子邮箱fzghk1236@163.com。

联系人:李阳  王亚杰       电话:63936707

 

附件1:洛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附件2:洛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家推荐表

 

                               (代章)

         2013年4月23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