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12年家庭服务业奖励资金
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家庭服务业奖励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洛政〔2010〕64)号)要求,市服务业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委局,严格按照市家庭服务业奖励资金评审程序,对上报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过程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2012年家庭服务业奖励资金评审结果产生过程
1.2013年3月15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申报2012年度洛阳市家庭服务业奖励资金的通知》,对申请2012年家庭服务业奖励资金的申报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2.全市申报2012年家庭服务业奖励资金的企业共有28家。经过初审,符合条件的有22家企业。
3.2013年4月17日,市服务业发展局召集相关单位开会,研究了2012年家庭服务业奖励资金评审方案。
4.4月22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申请材料原件。
5.4月26日至27日,市服务业发展局组织相关单位集中办公,对企业报送申请材料原件进行了评审。评分结果由各单位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服务业发展局。
6.5月17日、18日、21日,市服务业发展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送申请材料原件的19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7.6月6日下午,市服务业发展局召集各相关单位,通报评分汇总结果。参会单位领导一致同意,对排名前十位的企业进行公示。
二、2012年家庭服务业拟奖励企业名单
1、洛阳市妙玲南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洛阳市园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洛阳市辛安家政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4、洛阳市涧西区美媛家政服务部
5、洛阳丽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洛阳好怡家务服务有限公司
7、洛阳润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洛阳市西工区爱帮家政服务部
9、洛阳市一世恒康妇婴护理中心
10、洛阳宏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从2013年6月8日起至2013年6月19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奖励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服务业发展局和市发改委监察室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电话:63930269(市发改委生活服务发展科)
63930589(市发改委监察室)
传真:63930256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