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推荐洛阳市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的
通 知
各县(市、区):
为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务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洛办〔2013〕39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优化办近期拟对洛阳市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进行调整。
请各县(市、区)各推荐5家守法经营、热心优化环境工作、在本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商户,作为环境监测点备选单位,同时填写《洛阳市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登记表》(见附件1),由被推荐企业填写《洛阳市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表2)(加盖企业公章);被推荐的企业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交复印件一份。请各单位将上述两张表格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于8月19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工业经济运行局。
联系人:邢维京 来瞻
联系电话:63932769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