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洛阳市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相关原市属企业: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洛政〔2013〕45号,以下简称“市技改工作意见”)要求,为有效抑制经济下行趋势,保持我市经济平稳增长,充分发挥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洛阳市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研究确定了2013年洛阳市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见附件1),请据此组织项目申报。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在我市17家省定产业集聚区和国家、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

二、重点支持领域

按照《市技改工作意见》(洛政〔2013〕45号)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支持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化工、轻工、建材、食品7个领域的项目,以及国家、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其技术进步、装备自主化、品种质量、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改造。

三、申报条件

(一)在洛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二)企业成立1年以上(含1年),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四)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及重点;

(五)申报项目的技术设备投资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技改投资中建筑工程投资原则上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六)纳入财政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系统,并按时上报;

(七)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八)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具体要求

(一)严格筛选审核。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市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内容》(见附件3)要求,认真组织对项目进行筛选审核。

(二)严格申报数量。每个县(市、区)限报3个项目(无省级产业聚集区的市辖区限报2个项目),拥有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县(市、区)可增报2个项目,拥有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县(市、区)可增报1个项目。原市属企业(见附件2)的项目,直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申报,不受名额限制。上报项目原则上以贷款贴息项目为主,多报不予受理。

(三)严格申报程序。县(市、区)企业的项目,向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申报,两部门审核同意后联合行文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申报。

(四)申报项目总投资应为3000万元以上且原则上必须有贷款,目前已开工且建设工期不超过两年;对各级财政资金已支持过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五)严格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六)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3)合订本1式2份,分别报市工信局(发展规划科)1份、财政局(工业科)1份。同时报《2013年洛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2013年洛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电子版(须为Excel格式)。样表电子版在fzghk1236w@163.com下载,密码:fzghk1236。

(七)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拟支持项目。经公示后,按规定下达年度技改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八)严格申报纪律,各级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廉政建设规定,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地区申报项目资格。

联系方式:

洛阳市工信局发展规划科  李阳 王亚杰

电话:63936707,电子邮箱:fzghk1236@163.com;

洛阳市财政局工业科  王玉杰 马骁旭

电话:63915356,电子邮箱:lyczjgyc@163.com

 

附件:1.  2013年洛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2.  原市属企业名单

3.  申报项目材料内容

4.  2013年度洛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5.  2013年度洛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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