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会员卡

专项清退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对象、范围、时限

1、清退对象。此次清退工作的对象是局机关全体人员。

2、清退范围。此次清退的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持卡人可以会员身份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办理的会员卡除外。

 3、清退时限。清退工作从2013年12月6日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结束。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清退工作。

二、清退方式方法

1、自行清退。党员干部持有属于清退范围会员卡的,个人自行清退,组织不接受个人上缴会员卡。未持有或已自行清退的,均应如实填写《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附件),向单位作出零持有报告。自行清退面必须达到100%。

2、逐级上报。12月20日前,以科室为单位,将本科室人员填写的《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报纪检监察室,由纪检监察室统一汇总后将全局零持有报告、汇总表和清退工作专题报告报市直工委。

3、重点抽查。市纪委将抽查各地各单位清退工作和党员干部个人零持有报告情况,并将会同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和新闻媒体选取部分商场、酒店、会所、俱乐部等重点场所,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检查。发现党员干部继续持有通知范围内会员卡的,将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清退工作要求

1、认识重大意义。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是全局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边整改边见成效要求,切实解决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做好清退工作。

2、切实加强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是抓好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迅速抓好落实。要将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做到组织到位、传达到位、清退到位、承诺到位,确保清退对象无一遗漏,切实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3、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清退会员卡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对弄虚作假、应退未退或者新持会员卡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清退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的政策要求,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附件: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3年12月10日

 

 

 

 

 

 

 

 

附件1

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的通知》要求,本人向组织作零持有报告。

 

 

 

 

报告人单位名称: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报告人签名: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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