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和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天和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洛发改收费〔2014〕2号

洛阳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天和苑”经适房核价的报告》收悉。天和苑项目位于涧西区南村,东至涧西区工农乡南村民宅、西至中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南至洛耐新泽苑小区、北至中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共开发建设11栋住宅楼,其中4栋高层住宅楼分别为1栋33层、2栋31层、1栋16层,其余7栋为多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01807.33平方米。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有关规定和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天和苑”成本监审报告》,经我委审价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就天和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天和苑小区经济适用房多层每平方米销售基准价格为1948元,高层每平方米销售基准价格为2574元。以上价格包含燃气建设费用。考虑建设、销售中一些不确定因素,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可根据实际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下浮不限。

二、以基准价格为基础,按楼层、朝向差价确定的分割零售单套房屋价格由你公司按照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并报市房管局备案,以便在办理房屋销售手续时审查核对。

三、你公司在销售时须在楼房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布以上价格批准文号、基准价格标准、单套房屋价格表,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4年元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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