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的通知》(豫工信联信〔2014〕3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紧落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方法和内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将7月15日前共同组织专家,对我市获得2011年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获得2013年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验收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内容、规模是否按照申报方案、责任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批准。
(二)项目(开发)建设质量。主要检查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的施工质量。
(三)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
(四)档案资料情况。主要检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集成、验收等技术档案,合同档案,各类标准、管理文件及过程控制文件等档案资料。
(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检查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合同要求使用信息化专项资金情况,或者根据批复文件要求,调整使用专项资金情况。
二、验收和绩效评价论证会程序
(一)项目承担单位向验收组专家现场提交项目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和绩效评价报告书(见附件3)。
(二)项目承担单位汇报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试运行的整体情况。
(三)验收组查看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资料、凭证。
(四)项目承担单位答疑。
(五)验收组实地检查项目建设与应用情况。
(六)验收组研究讨论项目总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表》(见附件4)“专家评分”栏,出具项目验收意见和绩效评价意见。
(七)验收组向项目承担单位通报验收和绩效评价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自行组织前期自评,填写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2)、绩效评价报告书(附件3)和《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表》(附件4)“自评得分”栏,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项目验收报告书、绩效评价报告书和绩效评价报表等材料由验收组统一带回备案。
(二)项目验收报告书和绩效评价报告书由项目承担单位分别装订,统一A4纸双面打印。
(三)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价相关材料可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www.iitha.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市工信局信息产业科 张旭 王燕飞
联系电话:62979037
电子邮箱:lygxjxxb@163.com
地 址:洛阳市新区中国移动大楼14楼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