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洛阳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积极响应国家“互联网 ”战略计划的推进,贯彻落实《河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8年)》文件精神,大力推动我市传统企业“互联网 工业”的快速发展,发挥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中支撑作用,激发经济增长新动力,现就组织开展全市2015年“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符合申报标准(详见附件1、2)且在我市城市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详见附件3)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报告,登录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zipinggu/)进行自评估,提交评估报告作为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4.其他有关资质或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汇总后一份一式(含电子版)报市工信局信息产业科,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各县(市、区)工信局(经发局)要积极组织,认真审核,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其中一项。

联系人:李  岳    栗  擎      联系电话:65952369

邮  箱:lygxjxxb@163.com

 

附件:1.洛阳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2.洛阳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标准

3.洛阳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

 

 

 

                                       二O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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