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大力推进文化金融合作促进小微文化企业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文化厅、财政厅、工信委、中行郑州支行关于印发《大力推进文化金融合作促进小微文化企业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文产业〔2015〕12号)文件转发你处,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河南省文化厅、财政厅、工信委、中行郑州支行关于印发《大力推进文化金融合作促进小微文化企业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文产业〔201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