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报送禁化武2015年度数据宣布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禁化武办要求,我市将开展2015年度数据宣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宣布范围

(一)2015年度生产、加工、消耗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厂区;

(二)2015年度生产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厂区;

(三)2015年度生产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的厂区。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

报送方式:根据省禁化武办的要求,2015年度数据宣布采用网上系统在线直报。

时间要求:各相关企业务于1月4日前将有关数据、企业年度宣布报表及年度数据采集汇总表等在线宣布上传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2015年度数据宣布工作,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 严格按照省禁化武办的要求执行;

(二)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把关,确保上报宣布数据的准确性,如有问题,及时与市工信委原材料科沟通;

(三)对于附表化学品厂区,凡有新增厂区或厂区名称、地址变更以及厂区合并、拆分等情况,以及停产、拆除等信息,需附文字说明以文件形式上报。

 

联系人:金东浩

电话:63930087      邮箱:lyyclk@163.com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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