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和《洛阳市科技创新券操作规程》,现将2016年度洛阳市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支持范围
1、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研发费用;
2、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技术服务和技术成果,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产生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费用;
3、企业研发机构提升研发能力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费用;
4、企业因研发而发生的检验检测费用。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企业符合《洛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2、申报单位填写《洛阳市科技创新券申请登记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
3、相关附件为“四有”(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拥有一定数量研发人员、开展有研发活动、有研发投入)等证明材料;
4、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瞪羚企业凭有关证书即可申请。
三、形式与额度
1、科技创新券采取先申请后补助的方式;
2、原则上,年度申请发放一次,有效期两年。每季度组织一次评定兑现;
3、每个企业年度最高申请额度100万元。
四、有关要求
1、企业帐目管理规范,研发经费单独科目列支。研发投入统计、加计扣除登记以及帐目记录核算不完善、不规范的单位,应抓紧予以规范完善,在创新券兑现时,确保单位财务管理规范,研发投入登记统计符合要求;
2、市本级财政支持过的科技计划项目,不在创新券支持范围;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志勇 65195890 18037950760(情报所)
高宇 65185752 13849966742(情报所)
郜雅丽 63910358 15937997588(科技局)
电子邮箱:lykjjx@163.com
申报地点:洛阳市科技情报所3楼339室(涧西区中州西路30号,七里河交通岗西100米路北)
附件:
1.《洛阳市科技创新券申请登记表》
2.《洛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3.《洛阳市科技创新券操作规程》
2016年1月8日
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