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016年第1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本批项目申报重点方向、单行材料及相关要求参照2015年第四批申报要求。为做好我市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重点强调或部分调整的要求
(一)要选择前期工作充分、条件成熟的项目。主要安排2016年上半年可以新开工建设、能够产生新拉动的项目,以及2015年开工、主要在2016年形成工作量的项目。2014年及以前开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涉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一律不安排,纯公益性以及具有较高回报率的一律不安排。
(二)项目专项基金占最低资本金比例原则上为50%,且扣除各类中央财政资金和专项基金后,地方和项目单位资本金出资比例不能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
(三)申报项目必须明确到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其中的一家。
(四)优先考虑整装的大项目。原材料、石化、汽车行业原则上要求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机械(不含汽车)、轻纺、医药行业原则上要求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对投资规模小于上述标准、但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或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确需申报的应在附表中注明详细理由(200字以内)。
(五)对前几批已申报但未予安排、且符合此次申报要求的项目,有意申请支持的,须重新申报,并按附件表格格式更新相关信息。
(六)本批暂不组织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项目。
二、其他具体要求
(一)每个项目的回报率约为3-5%,回收周期约10-20年。本次项目申报要求精确到二级方向(汇总表见附件)。
(二)所申报项目要依法履行安全评估等咨询论证程序,对没有履行程序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项目单位申报时应出具承诺函,同意专项建设基金以项目资本金方式投入。
(四)项目单行材料按“XXX方向XX省XX公司XXX项目单行材料”格式统一命名,单行材料电子版以Word或Wps文档格式,为便于传输,请严格控制邮件大小,图片要进行压缩,每个项目文件不超过200KB。将上报的项目按照“重大技术装备保障工程、高端材料和新材料保障工程、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程、绿色制造工程、电子信息”5个方向进行分类,每个方向一个文件夹。
三、报送时间要求
请于1月12日下午3点前将申报项目的请示文件(各县区工信部门在请示文件中需要注明对所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否则不予受理)、项目汇总表及项目单行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信委发展规划科,电子版报送至规划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附件内容可在规划科外部邮箱下载(fzghk1236w@163.com 密码:fzghk1236)
联系人:孔昭 户永振 0379-63936707
邮 箱:fzghk1236@163.com
附件:1.项目申报重点方向
2.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3.项目单行材料模板
4.2016年第1批专项建设基金投资需求表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