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各高新技术企业,各相关单位:
2015年科技部火炬中心改革火炬统计制度,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统计数据处理平台,火炬统计报表由企业实行联网直报。河南省科技厅按照企业实际所在地,将全省的高新企业划入到各国家级高新区和各地市统计管理平台,并要求地市科技部门将统计平台内的企业划入相关县区统计平台,由县区负责调查审核,地市科技部门负责汇总上报。按照河南省科技厅有关统计年报工作要求,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组织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填报并做好审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复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15年通过公示期未取得证书企业)。
二、填报流程
1、高新技术企业下载并认真学习《2015年河南省火炬统计年报表培训课件(适用高企)》(附件2)、《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调查单位用户操作手册(适用高企)》(附件3);县(市、区)科技部门下载并认真学习《火炬统计调查信息操作培训课件(科技管理部门)》(附件4)、《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各级管理员操作手册(科技管理部门)》(附件5)。
2、高新技术企业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tj.ctp.gov.cn)填报,经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合格后,在线生成并打印;2015年总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交纸质报表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总收入1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交纸质报表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
3、各县(市、区)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全部提交并审核合格后,由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在线生成并打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校验表及解释说明、经确认的已上市企业清单,一式一份,加盖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并上报市科技局。
三、注意事项
1、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据之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增了“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内容。请各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并配合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工作。
2、由于今年是在线填报,国家、省定时关闭系统,请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2月29日前完成该项工作,并上报市科技局。
三、上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洛阳市科技局729室
市科技局联系人:张刚、董伟锋
办公电话:63910557、63910360
洛阳高新工作群:302787645(单位实名加入)
附件:
1、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
2、2015年河南省火炬统计年报表培训课件(适用高企)
3、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调查单位用户操作手册(适用高企)
4、 火炬统计调查信息操作培训课件(科技管理部门)
5、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各级管理员操作手册(科技管理部门)
6、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7、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年)
2016年1月18日
县(市)区科技局联系方式
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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