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平台主要包括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技术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围绕我省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提供技术创新公共服务的创新型实体机构。
平台可以由地方人民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单独或联合建设,鼓励引进省外优势科研力量联合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应在河南省内完成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
(二)掌握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优势,注重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自主品牌的培育,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整体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服务水平在同行业或省内居于领先地位。
(三)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服务的基础条件。原则上现有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技术装备总价不低于1000万元。
(四)具备较强的人才队伍,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注重协同创新。拥有1名以上的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科技带头人和不少于20人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五)具备开展开放性产业技术创新服务的管理机制,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六)能够提供保证平台建设顺利实施的自筹资金、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七)已建立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的长效机制。合作的高校、科研机构内形成了一批长期为平台提供技术服务的研究人员和团队,高校、科研机构科技资源面向平台开放。
(八)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申报书(见附件1);
(二)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见附件2);
(三)相关证明及其他补充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2.联合建设的平台应提交联合组建协议书复印件;
3.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专利授权证明;
4.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主要资质证书复印件;
5.具备一定服务场地的证明和仪器等技术装备采购凭证复印件;
6.主要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7.典型的技术合同以及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8.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装订成册。
四、申报要求和方式
各单位可到河南科技网(kjt.henan.gov.cn)或洛阳科技信息网(www.lysti.gov.cn)上查阅相关资料、下载相关表格,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16年3月6日报市科技局计划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市科技局计划科 董春红
联系电话:63910358
邮箱:lykjjjhk@163.com
附件下载: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