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质量和效益,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5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依据《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通过认定的工程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市科技局每年对已组建的工程中心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范围
本年度考核范围是2015年之前(不含2015年)组建完成的市级工程中心(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主要对中心在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产学研合作、对外服务,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科技局指导辖区内的市级工程中心进行自评,同时市科技局将于2016年5月对工程中心进行现场考察,根据自评和现场考察总体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对考核不合格的将给予警告,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撤销工程中心资格。
五、有关要求
请有关县市区科技局接此通知后,抓紧组织实施,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考核材料(见附件2和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
联系人:郜雅丽,石志远
联系电话:63910358
电子邮箱:lykjjjhk@163.com
附件: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