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人才【2016】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豫科〔2011〕117号)总体部署和《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豫科〔2011〕1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包括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两部分,申请者应满足《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
(二)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申报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申报,隶属关系属于省级财政的单位通过省直主管部门申报,其他单位分别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各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申报。
(三)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分配见附件1。凡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申报同类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四)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创新型科技团队带头人,申报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此类申报不受推荐单位指标限制,申报时需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需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附件2)。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附件页码;
2.已完成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等复印件;
3.已获科技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证明)复印件;
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旁证材料复印件;
5.已发表论文专著首页(封面)复印件,检索报告结论等旁证材料复印件;
6.申请者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7.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推荐要求
(一)申请人和申请单位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
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申请者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纸质申请材料由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三)主管部门(单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汇总表(见附件3)上盖章确认。
《申请书》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式2份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四)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5月1日0时至5月29日24时。
(五)受理时间地点
时间:5月30日受理省直部门推荐的项目,5月31日受理其他推荐单位的项目。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9层902房间(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
邮政编码:450008。
(六)主管部门应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联系人和电话
(一)联系人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开发处 高松洁 0371-86561295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艾栋 0371-65995171
工作邮箱:kjtrcc@163.com。
(二)在线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张德杨 0371-65831885
(三)省科技厅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5956905
廉政邮箱:kjtjjs@sohu.com
附件: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