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发局),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备案工作,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16〕7号)的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1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备案管理工作安排和备案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具体内容如下:
一、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条件:
1.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3.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20%以上;
4.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2%以上(注册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专有技术。
二、我市备案工作流程:
1.企业在线(http://zxqy.hnkjt.gov.cn)填报并提交;
2.各县(市、区)科技局、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审查辖区内企业资料;(所在辖区联系人见附件1)
3.洛阳市科技局将通过审核的企业资料推荐至省科技厅报备。
三、备案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企业成立年限及备案条件具备情况,将备案企业分为A、B、C三类,分别为备案企业、备案培育企业、备案种子企业。
1.备案企业(A类):符合《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备案条件,在备案管理系统中填写备案申请表,且数据完整,证明材料上传齐全。
(1)注册已满一年(2015.6.30日之前注册成立)的企业,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企业备案承诺表。
(2)注册未满一年(2015.7.1之后注册成立)的企业,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情况说明、企业备案承诺表。
(3)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创新型(试点)企业,只需上传企业备案承诺表。
2.备案培育企业(B类):符合《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备案条件,在备案管理系统中填写备案申请表,数据完整,但证明材料上传不够齐全。
(1)注册已满一年(2015.6.30日之前注册成立)的企业,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备案承诺表,上传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两者之一。
(2)注册未满一年(2015.7.1之后注册成立)的企业,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备案承诺表,上传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情况说明两者之一。
3.备案种子企业(C类):符合《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备案条件,在备案管理系统中填写备案申请表,数据完整,仅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备案承诺表的企业。
对发文公布的备案企业(A类),省科技厅将统一制作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由备案部门和审核部门共同颁发。
四、备案服务进基层工作
今年,我省持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服务进基层活动,我市活动日期初步安排在6月28-30。届时,省科技厅将委派服务进基层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政策宣讲、备案培训,指导企业备案。各县(市、区)科技局、孵化器、科技园区请根据实际需求,科学选择时间,确保完成年度备案工作目标(见附件2),备案工作目标是根据市工商局提供的辖区企业数据、省科技厅分配的备案目标以及近两年来各县(市、区)已成功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测算出来的。
1.备案服务进基层会场应具备上网条件,最好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会场还应准备打印机、扫描仪。
2.现场备案企业需自带笔记本电脑和以下附件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册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必携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填写完整的企业备案承诺表(见附件3)、相关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材料。为加快现场备案效率,所带附件材料还需准备电子图片(JP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
3.服务进基层活动全程免费,备案活动工作人员住宿、交通费用自理,不收受任何形式的讲课费等费用。我市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行接待。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备案工作在网上就能操作完成,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2.我市审核部门为洛阳市科学技术局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备案申请表中“审核部门栏”,高新区内企业选填洛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其他区域企业选填洛阳市科技局。
3.根据企业备案所处的阶段,备案工作分三种情况操作。
(1)新备案 是指企业首次登陆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备案。该类企业直接按照备案流程填报提交,请牢记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及邮箱。
之前在备案管理系统中注册过但没有成功备案的企业,需用原用户名、密码登陆,然后按照备案流程操作。如忘记用户名、密码,请用注册时所填邮箱找回,不能重新申请注册,因为一个组织机构代码只能注册一次;如果忘记注册时所填邮箱,请在备案服务QQ群中问询。
(2)数据更新 是指2014、2015年成功备案的企业按要求进行数据更新。该类企业登陆备案系统后,直接添加确认2015年“财务概况”、“科研情况”、“人员状况”、“知识产权”、“享受的优惠政策”栏数据,上传2015年度财务三表及其他需要添加的附件,不需再点“申请提交”或“备案升级”按钮
(3)备案升级 是指备案为B、C类的企业,现申请升级为A类。该类企业登陆备案系统后,首先添加确认2015年“财务概况”、“科研情况”、“人员状况”、“知识产权”、“享受的优惠政策”栏数据,上传2015年度财务三表及其他需要添加的附件,然后再点“备案升级”按钮;
4.企业在备案时,请不要随意勾选是否高新技术企业、是否高企后备、是否创新型企业、所在产业集聚区,所在孵化器、所属领域等栏目。
5.目前备案系统已不能在线更新2014年企业各项数据,尚未更新2014年“财务概况”、“科研情况”、“人员状况”、“知识产权”、“享受的优惠政策”栏数据的已备案企业,请下载“补报2014年度统计数据样表”(附件4),5月3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样表发送至高新科工作邮箱(邮件请注明企业、事项等)。
联 系 人:张刚 姚同伟
电 话:0379-6391055763910360
工作邮箱:lykjjgxk@163.com
洛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QQ群:247653023
附件:
5.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洛市科〔2016〕28号)
2016年5月9日
5、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洛市科〔201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