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264号),现将我省申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尾矿及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金渣、含铁尘泥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
(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橡胶及轮胎、废旧金属、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旧机动车、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废纸、废油、废玻璃及建筑废弃物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装备。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
(二)技术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
(三)已有应用实例,且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四)技术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五)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三、材料要求
(一)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二)技术应用单位填写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应用实例表(格式见附件2);
(三)已应用综合利用技术的单位名录;
(四)产品类项目应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五)技术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它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工商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其它有关的技术资料。
四、申报程序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有关单位(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集团)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应如实、准确填写申报材料(表格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http://jns.miit.gov.cn下载)。将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ngxtjn@163.com于2016年5月25日前报送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五、联系方式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梁晓枫:0371-65509953
附件:1.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申报书
2.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应用实例表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