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创新龙头企业必须是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主营产品(服务)符合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优先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内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企业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地位,税收贡献突出,盈利状况好,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良好的信誉。企业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强的抵御风险的运营机制、健全的规范化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不良行为。
(二)具有较强的行业引领能力。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在产业链发展中领先优势突出、居于主导地位,在行业和区域产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企业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同行业(细分)前列。
(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对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企业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建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较高的创新投入。企业注重研发经费投入,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六)具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企业具有良好的培育和吸引人才机制,重视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企业创新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
三、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
(二)附件材料:
1、企业创新发展情况综述(提纲见附件2)
2、企业创新成果明细表(见附件3)。
3、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产品(服务)情况表(见附件4)。
4、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5、专利证书、专利申请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以及标准、商标等有关证明材料。
6、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7、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文件、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文件和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文件。
9、2013、2014、2015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若年度审计报告中未准确披露研发费用的,须提供三个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10、2013、2014、201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企业三年度完税凭证。
11、其它材料。包括反映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和规划化管理制度的相关材料;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环境体系等证明材料;反映企业创新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和评价体系以及创新激励机制等相关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转移证明材料;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列入省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科技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产品订货合同、高技术服务合同;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材料装订要求: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逐页编制总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装订顺序为:封皮、目录、《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附件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发改、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按属地原则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
(三)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会同发改、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其中推荐文件形式为科技、发改、工信部门会签文件。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一式三份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6月20日前报送洛阳市科技局高新科(市政府办公大楼729房间),材料电子版发至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lykjjgxk@163.com。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董伟锋 63910360
张 刚 63910557
市发改委高技术科: 苏 健 63937450
市工信委科教培训科:窦海国 63302875
洛阳市科学技术局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