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河小区一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银河小区一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     复洛发改收费〔2016〕10号洛阳厚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申报银河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有关规定和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银河小区一期”经济适用房成本监审报告》(洛价成监审[2016]06号),经我委审价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就银河小区一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批复如下:一、银河小区一期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销售基准价格为2545元。以上价格包含燃气建设费用、有线电视工料费等。考虑建设、销售中一些不确定因素,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可根据实际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下浮不限。二、以基准价格为基础,按楼层、朝向差价确定的分割零售单套房屋价格由你公司按照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并报市房管局备案,以便在办理房屋销售手续时审查核对。三、你公司在销售时须在楼房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布以上价格批准文号、基准价格标准、单套房屋价格表,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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