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信委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委:

现将河南省工信委《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6〕41号 )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具备行业代表性和先进性,具有产品特色、技术特色和服务特色,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小企业参展,于9月5日上午下班前,将《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境内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或登录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专网www.cismef.com.cn,在参展指南中下载)电子版,发送至市工信委企业指导科邮箱。

附件:河南省工信委《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联系人:翟芳芳  王正豪

电  话:63936083

邮  箱:gxjqyk@163.com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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