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工信委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加快推进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及存在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正式行文申请对列入2016年技术改造文件的重点项目进行调整,并说明调整原因,原则上调整比例不超过10%。此次调整为第三季度末项目调整,调整截止日期为10月13日。
二、报送进度。要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完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工作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10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市工信委。对于第三季度没有进行投资的或建设进度非常缓慢的项目,需要说明理由,否则将从项目库中调出。
联系人:孔昭 周俊龙 63936707
邮 箱:fzghk1236@163.com
2016年10月8日